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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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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4-01-10 | 浏览次数: | 来源: 网站留言 | 【 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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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内容:
你好,我想了解下安庆市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销售收入吗?还是其它。如果是销售收入的话是全额还是按比例征收呢。比例又是多少呢?谢谢!

回复内容:
你好!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,计税依据是按上年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。全额征收,征收比例为0.06%。银行或保险公司征收比例为0.04%。各类信托投资公司、财务公司非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.06%征收。

部门:基金(费)科 答复时间:2014-01-10 09:20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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