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内容:纳税人您好: 一、符合国家规定的廉租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,预征率为0%。 二、普通标准住房、全装修住房,预征率为1.5%。 三、其他类型房地产, 预征率为2.5%。 感谢对地税工作的关心与支持。
部门:纳税服务科 答复时间:2018-05-21 10:39